荆州法院建立“四个执行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04.09.2020  15:35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脚点在执行,难点堵点也在执行。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积极建立“四个执行机制”打好执行组合拳,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诉讼与执行衔接良性互动机制。 加大调解力度,促进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同时为执行工作减压。1至8月,共受理涉企诉讼案件251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105件。如太平洋保险公司某分公司诉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某机械厂、荆州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诉讼标的15万元, 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二是建立线上与线下同步查物找人机制。 对于执行案件首先通过网络查平台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主动开展走访调查,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查物找人,提高执行效率。如申请执行人湖北江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某、湖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816万余元,通过网上找到被执行人到期债权,随即向债务人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已执行到位210万元; 如王某等5人与荆州市某物贸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500余万元,因该公司经营不善己歇业,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后通过走访了解到该公司一宗土地及厂房已纳入政府拆迁范围,执行干警主动与项目部沟通联系已执行到位115万元。

三是建立执行和解与强制执行双管齐下促执机制。 坚持和谐执行理念,加大执行调解力度,促进涉企案件达成和解,1至8月通过执行和解执结各类案件73件。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执罪案件2件。

四是建立常规执行与跨省集中执行结合机制。 采取日常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有序推进执行工作。针对有的企业在外省案件较集中的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地域开展板块集中执行。8月份通过赴湖南、河北集中执行财产保全案件7件,为湖北泰欣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达480万余元。今年以来在安徽、江西通过集中执行,为湖北江汉建机挽回经济损失达600万余元。


  来源:荆州法院 责任编辑:陈群安 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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