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建立权责清单“双评估”制度

22.06.2017  15:12

权责清单既要建好更要管好。从6月起,荆州将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权力行使主体,实施“双评估”制度,即内部开展督察评估,外部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日前荆州市政府印发《荆州市市级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督察评估方案》,确保权责清单落地生效。

内部评估由市审改办牵头,对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征收事项、行政确认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是否按照权责清单的要求落实到位进行督察。

外部评估则由市审改办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开展,以走访企业、实地考察、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及短信等方式,对权责清单所涉行政相对人,包括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居民个人等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相对人对部门“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评价、行政相对人对部门具体改革举措的评价、行政相对人对部门“放管服”改革的建议。

据介绍,该市今年督察评估对象为市食药监管局等8家单位,以后逐年增加,实现5年内督察评估全覆盖。督察评估结果由市政府督察室向社会公布。被督察评估单位在通报后1个月内,就通报中的问题向市政府督察室和市审改办反馈整改情况。督察评估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由市监察局进行严肃问责。(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