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通报环保执法“零点行动”查处情况

17.07.2014  11:11


   自2014年7月1日零时正式启动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环保执法“零点行动”以来,荆州市各级环保部门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全面排查涉水排水企业,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等,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00人次,现场突击检查企业140余家,共发现环境问题23起,主要包括荆州市泰佳制冷器材有限公司、荆州市圣和拉链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荆州华意压缩机有限公司采用其他规避监督方式偷排废水;荆州市新力大风车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生产废水直排;湖北华烨水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公安县闸口镇荆宏造纸厂、益山再生塑料厂废水超标排放;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老曹水产品食品有限公司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监利县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河水产品食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全省打击环境违法“零容忍”行动“十个一律”的总要求,荆州市各级环保部门将按照《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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