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长刘润长签批60万元为政府专职队购买消防装备

10.12.2014  12:16

12月8日,荆州市荆州区长刘润长在区消防大队递交的《关于解决政府专职队消防车购置经费的请示》上签批, 同意区本级解决专职消防车辆及器材配备资金60万元,请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并纳入资产登记,明确管理职责。 至此,荆州区弥市镇和川店镇将结束辖区距离消防队路途遥远,灭火救援困难的历史。

荆州区弥市镇属于国家级重点镇,与公安县埠河镇、松滋市米积台镇相邻,国土面积167平方公里,人口8.51万,弥市镇最边缘的谢家垸村距离荆州市最近的消防中队40.3公里,按照消防车行驶速度约一个半小时,辖区内现有中、小生产企业近百家。荆州区川店镇属于省级重点镇,与马山、纪南镇相邻,国土面积164平方公里,人口3.5万,集中大量丙类生产车间企业,最远的张场村距离荆州市最近消防中队39.1公里,按照消防车行驶速度约2小时到达,如发生火灾后待消防中队到场处置,时间上已经来不及,特别是熊家冢旅游景点开放后,荆三线一带灭火救援次数明显增多。在弥市镇和川店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已经迫在眉睫,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立后除本镇受益外,可同时保护相邻的乡镇。

2014年湖北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镇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担负本辖区火灾预防、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火灾扑救,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事故和其他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5月14日,区消防大队向区政府提交方案,建议以川店、弥市派出所为依托,组建一支治安、巡防、消防为一体的政府专职队伍。经费来源由区政府、川店镇、弥市镇共同出资,川店、弥市镇政府每年将专职队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7月7日,荆州区政府应急办主任袁震、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曾旋、区消防大队教导员吴刚一行三人分别到弥市镇、川店镇实地调研了解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前期工作,征求当地党委、政府的意见,川店镇、弥市镇党委主要领导认为在各自辖区内建设专职消防队很有必要,暨是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又是地方政府一项民生工程。但均表示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资金较大,镇政府财政紧张,需要区政府给予支持,由区政府出资购买消防车和相关装备,镇政府负责专职消防队日常运转经费。调研结束后,区消防大队及时将调研情况形成专题报区政府主要领导。11月19日,荆州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明责除患保平安”专项行动部署会结束后,王成副区长与川店和弥市镇镇长就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事宜再次进行交流沟通,最后达成共识。

12月8日,荆州市荆州区长刘润长作出批示,由荆州区政府出资60万元为弥市、川店镇各购买一辆消防车和随车器材,由荆州区消防大队负责专职队员日常培训、考核、表彰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组建后将为辖区群众工作、生活带来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