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局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3.06.2014  18:26

  一是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力度,坚持“先易后难,合力攻坚”原则,按照“一乡一镇一方案”的盘活处置办法,围绕挖存量、拓空间,在节地方式上寻求新突破。规定存量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项目用地必须首选存量土地方能办理用地审批。

  二是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中的项目用地,按照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及坚持投资强度、税收额度、科技高度、链条长度、环保程度“五度”原则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采取分批次供地的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三是创新管控方式。采取网上跟踪、明查暗访等形式切实将出让土地用于真项目、实项目、有效益的项目上,加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产业集聚的高标准厂房,引导企业建多层厂房、无围墙工厂、无围墙企业群,实行优先规划、优先审批、优先供地。

  四是推行考核机制。项目落地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用地单位和所在县市区实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奖励,对不达标的县市区和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取消优惠政策,扣减各县市区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以考核指标倒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是加强用地监管。严格项目合同管理,完善项目用地开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用地竣工未经验收合格,不得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同时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采取“强势分割、强力征收、强制收回”等一系列举措,对存量土地实现“收回一批、分割一批、利用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