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国税局2017年上半年法治建设报告

11.08.2017  18:53

2017年上半年,荆州市国税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实施意见》和荆州市人民政府《法治荆州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法治国税建设。

一、大力夯实法治国税建设基础工作,完善依法治税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税的体制机制。

1、调整各领导小组。结合市国税局部分领导、科室负责人变动情况,对市国税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

2、制定全市国税系统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月以荆国税函〔2017〕4号印发了《荆州市国税系统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从加强依法治税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大力推进公开公正文明执法等8个方面对2017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

3、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重案审理。按照《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鄂国税发〔2017〕27号)文件要求,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管理工作。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重大税务案件情况说明会。上半年受理稽查局提请重案审理案件3件,其中1件审理完结,1件正在审理中,1件退回补侦。

(二)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开展领导小组会前学法。以荆国税函〔2017〕11号下发了《荆州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局务会前学法制度(试行)》,制定局务会前学法制度和办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列为每次局务会的重要议题,在正式研究其他有关事项之前,首先组织学法活动。制定了全年学法计划。2017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学习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总局机关劳务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荆州市国家税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涉密管理规定》、《民法总则》。5月,《分类统筹,抓实抓细,持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工作专报得到了省局陈煜副局长的肯定性批示。

(三)积极推行推行公职律师制度。

以荆国税函〔2017〕10号下发了《荆州市国家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制定公职律师办公室实体化管理办法,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的培养力度。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参加庭审旁听、向法律顾问学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技巧。2月,市局带队3名公职律师到省局参加湖北省国税系统案卷评查管理办法及评查标准修订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研讨。组织全体公职律师参与沙市区局诉讼案情讨论,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清单。4月,公职律师杨艳和张叶亮首次出庭代理行政应诉,表现获得肯定。同时组织各县市区法规科长、公职律师、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参加诉讼旁听。6月正式启动了公职律师的上挂、学习、锻炼。

(四)与武汉市局联合开展法治建设创新项目。

为了集中全市公职律师资源,促进他们的成长,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集中力量,更好地应对全市范围内的涉税法律纠纷和疑难问题,市局与武汉市局决定联合开展“税务法律巡回服务站”创新项目。起草了《税务法律巡回服务站工作办法(初稿)》。4月和5月,市局分两轮组织县市区分管法规局领导,法规科长,公职律师和市局信息中心进行了座谈,对《税务法律巡回服务站工作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五)大力开展开展法治基地创建活动。

一是组织人员先后到麻城、枝江、宜昌观摩了法治基地和文化廉政基地建设。按照《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评价标准框架及资料报送目录》和《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评价标准考评细则》,因地制宜制定并下发了市级的法治基地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项目步骤、具体职责。二是确定松滋市国税局为创建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的重点单位,加强工作沟通,加大各方面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联系,向法制办正式发文《关于联合开展税务法治基地创建的函》,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主动上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

(六)认真开展执法案例编写和应用工作。

一方面做好执法案例编写。市局将省局安排的18个执法案例,分类分解到各基层单位。要求每个县市编写2个,城区征收单位每个单位编写1个,市稽查局编写3个。目前,各单位的初稿已陆续上报,下一步将组织力量进行修改完善。另一面,督促各单位用足用好案例库,加强执法案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七)大力开展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和综合政策调研。

一是分解任务,将省局的政策执行情况反馈任务进行分解,每两个单位认领一个课题,结对合作,互通有无,努力把政策反馈工作做实做细。二是明确重点,通过与相关部门协商并报领导同意,确定以房地产和建安业为今年综合调研的重点课题,并联合货劳税、所得税、收核部门共同开展调查研究。

(八)完成了多项总局文件反馈意见及报表填报。

一是反馈完成了《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税收执法考核评价与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全国税务系统应用软件内部控制内生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征求意见。二是及时填报了《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涉企收费清理检查情况统计表》、《<督审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统计表》等报表。

二、扎实开展执法督察和执法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一)开展了全市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

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的通知》(鄂国税发〔2017〕11号)和《荆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国家税务局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荆国税函〔2017〕17号)文件精神,对“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落实情况,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贯彻落实等情况、发票管理情况以及内外部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在全市国税系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本次执法大督察的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主要通过核查资料、询问情况、检查被督察单位的各类案卷、报表等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采取三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即查内与查外、查电脑与查手工、查重点与查一般相结合。一是组织完成了各县市区局及直属单位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自查工作,并向省局上报了税收执法大督察自查相关情况的报表、报告及案例。截止4月1日,应整改户数1696户次,已整改1404户次、追究责任人70人次、已补税款52.7万元、已退税款35.7万元、加收滞纳金5.8万元。二是在大督察期间,每周四向省局上报一篇税收执法大督察信息简报。按照工作署、工作方法、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相关情况,上报信息简报6篇。三是完成了对开发区局和公安县局税收执法大督察抽查工作。下发了开发区局和公安县局税收执法大督察抽查工作报告和处理意见书。共发现11个问题,涉及纳税人148户次,涉及金额3001.88万元。其中少征税款0.09万元,多征税款0.41万元,其他类型违规税额3000万元。四是上报了税收执法大督察完成情况及督察问题分析及建议,提出成因分析三个,对策建议五条。

(二)完成了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市局党组对有关科室和局长进行了调整。为了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我们在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前完成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完成了市局机关接待中心全正发同志离任相关审计工作,市局服务中心边一川同志离任固定资产移交工作。二是完成了2个县局局长和2个直属机构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局领导意见,对直属局原局长胡新明、车购局原局长王明权、江陵县局原局长王俊峰、监利县局原局长郑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出税收执法方面问题12条、财务管理方面问题11条、提出整改建议18条。

(三)配合省局做好了对荆州的审计工作。

根据省局2017年3号和4号审计通知书,省局于5月15日至5月19日派出审计组对荆州市局机关会议费、招待费、政府采购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开发区局局长吴业洪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监利县局办公楼维修项目进行了审计。我们积极配合省局,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圆满完成了此次省局对荆州市局的审计工作。

(四)制定并下发了2017年度日常执法督察和内部专项审计方案。

一是下发了2017年度日常执法督察方案。按照《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鄂国税函〔2017〕34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荆州市国家税务局开展2017年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荆国税函〔2017〕27号)。全市各单位在执法大督察重点抽查工作结束后,仍应持续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和税务稽查等执法大督察相关内容,将上述内容作为日常执法督察的重点。同时,督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中税务机关是否存在违规调整纳税人所属行业,是否客观准确地进行减税效果统计和评估等问题。并对重点行业及重点事项税收管理、发票管理、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等税收征管重点环节开展执法督察。本次执法督察还对出口退(免)税管理情况、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二是下发了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11号)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鄂国税函〔2017〕41号)文件精神,将对市国税局机关、荆州区国税局、松滋市国税局和石首市国税局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对石首市国家税务局局长赵绪让同志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五)布置开展全市税收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国税函〔2017〕60号)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实际下发了《荆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荆国税函〔2017〕31号),检查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以来的各项税收资金,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罚没收入、代收工会经费等各项收入的征缴退管理情况,以及在此过程中税收票证的管理情况。本次专项检查自6月12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6月30日前为各地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底为省、市国税局抽查阶段;8月15日前为总结整改阶段。

三、充分发挥税收各项职能作用,提升依法治税能力

(一)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抓收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税源掉收压力、结构性减税压力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全市国税系统始终把组织收入工作作为税收工作中心,坚持工作早谋划、计划早落实、收入早抓紧,全力以赴查漏补收,挖潜增收。上半年,全市国税系统共完成各项税收收入522144万元,同比增收147871万元,增长39.5%;收入规模位居全省第7位,收入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4.8%)5.3个百分点;为省分目标888000万元的58.8 %,顺利实现了时间进度“双过半”。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0737万元,为市分目标429178万元的49.1%,掉收3852万元。为保障收入目标实现,我们实行了领导包点抓收、按月通报考核、目标动态调整、征管主观努力“四项机制”,开展了633户100万元重点企业、690个发改委亿元投资建设项目、营改增四大行业重点税源“三项调查”,算好经济税源账、税收政策账、增收堵漏账。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反避税、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四种手段”,汇算清缴入库税收27730万元,同比增收24.54%。对松滋亮锐科技开展反避税跟踪管理,实施特别纳税调整1405万元。下发风险任务2848户,对医药零售、建筑企业、对外支付、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重点整治,入库税收15325万元。开展打虚打骗暨农产品行业专项整治,实施税收检查、组织企业自查501户,查补税收9937万元。

(二)提档升级,系统集成推改革。一是创建“双百佳示范区”。落实国税、地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以“打造荆州特色,树立湖北品牌,领先全国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在建成“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纳税服务、税费征收、税源管理、政策落实、风险管理、税务稽查等方面的合作成效,积极创建“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二是完善税收共治大格局。推动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国地税共同推进了“税务十公安”联合稽查模式,联合长江大学打造“荆州纳税人学校”,加强住建、房产、国土、社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信息21456条。三是推动税种管理改革。出台《荆州市建筑业税收管理操作指引》和《荆州市房地产税收管理操作指引》,在松滋试点建筑业和房地产税收展业华管理,成立了国地税联合管理分局,探索房地产、建安一体化管理。研发增值税发票数据集成应用平台,依托预警快、电子底账等大数据平台加强风险分析,发布发布预警任务469户,涉及增值税722万元,发现涉嫌虚开企业72户,涉嫌金额90554万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广应用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平台,联合人民银行推行出口退税“扁平化”管理和“无纸化”管理,提高税收服务效率。

(三)减税降负,精准施策促落实。一是持续落实“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强化营改增后续管理,积极开展“营改增大辅导”,利用“分析准”软件按月提取税负上升企业,逐户提出降负方案,培训纳税人1200户次。采取“网上推、大厅发、上门送”等多种方式,发放《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试点改革宣传手册》8000份。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大力落实简并增值税税率、扩大税收优惠范围、提高扣除比例等优惠政策,按照“说得清楚”、“办得明白”的要求,优惠政策培训到户,联合科技部门推广“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上半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2689.7万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1434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444.25万元。三是大力落实涉外企业税收优惠。向“走出去”企业发放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简介》、《致“走出去”纳税人的一封信》和《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宣传册》等税收政策资料,辅导企业使用“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微平台。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规范出口退税管理,防控出口退税风险,上半年共办理退(免)税18660万元。

(四)提速增效,需求导向优服务。一是继续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地税部门制定行动方案,推出6类27项52条服务举措。围绕“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主题,认真开展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市工商联联合举办“民营企业话税收”恳谈会,国地税联合开展“扬关公信义 促征纳诚信”社会信用促进活动。继续开展“访税户、察税情、送春风、促发展”税源大走访活动,局领导带队深入纳税人走访调查。二是全面完成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制定《荆州市共建办税厅规范化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全市10家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建设,应用荆州“税否”智能办税平台,“一窗通办”国地税业务。三是优化升级纳税人办税体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市网上申报率达到95.39%,上升为全省第一。稳步推行实名办税工作,采集纳税人信息19448户。推行车购税征收点入驻汽车市场,成功开通车购税微信缴税服务。完成2016年全市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评定纳税人9173户,其中A级纳税人647户, B级纳税人5629户,C级纳税人2188户。

(五)强基固本,着眼长远壮队伍。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建立“条主动,块为主”工作机制,构建了党建“1+3”模式,推动党建实体化,层层落实党组书记、支部书记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党建带队治税的积极作用,涌现出殉职岗位的胡传文等模范典型。二是加强正向激励。开展“敬业奉献模范”、“十佳青年”、“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表彰活动,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召开系统青年干部大会,成立“税之火”团队,筹划推进“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弘扬敬业奉献正能量,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三是治理干部超配。把治理干部超配上升到履职尽责、长远发展的高度,层层签订责任状,不到半年的时间,累计消化科级职数222个,治超过程平稳有序,干部队伍大局稳定,彻底解决了历史包袱。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税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基地创建活动,局务会前学法活动。深入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系列活动,组织向纳税人述职述廉20余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监狱、进法庭等“城区集中学”活动。对节后各单位财务票据、公车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严肃纪律审查,共给予诫勉谈话2人,党纪处分5人次,政纪处分4人次。

附: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市国税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履行税收职能,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上半年虽然全市国税收入形势尚可,但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仍有一定缺口,受经济税源影响,预计全年会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我们将本着“任务重还要挑,潜力小还要挖,困难大还要超”的工作思想,按照纳税评估贡献率不低于2%,税收稽查贡献率不低于2%的工作目标,向管理要收入、向执法要收入,向清欠要收入,攻坚克难,想尽办法,确保实现省份收入目标,力争实现市分收入目标。

二是抓好国地税合作工作。自打造国地税合作的“荆州模式”以来,累计接待全国、全省相关单位考察学习60多次。下半年国地税将联合抓好44项市县级合作事项的督办落实,进一步打造和完善荆州国地税合作的特点、亮点,争创“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确保在全国范围内取得更大影响。

三是抓好税收征管工作。开展税收法治基地和普法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开展税收执法大督查、综合大督查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源泉控管、有奖发票、代征代缴、信息管税等征管工作,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税收薄弱环节的管理水平,提高依法治税、组织收入能力。

四是全面开展法治基地建设。要不折不扣推行全面创建。每个单位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对标先进,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积极营造氛围,培育法治理念,更新法治方式,打牢法治基础。市局将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打分前两位的单位,市局将联合市政府法制办进行表彰授牌,并组织申报参评全省法治基地。加强松滋国税局的创建全国法治基地的工作力度,力争一次性成功创建。

五是齐心协力推动创新项目。将联合武汉市局开发信息化工作平台,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表证单书。以此项工作为统领,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公职律师的轮岗培养、坐班值守,发挥好外聘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法治宣教、重大决策和公职律师培养中的作用,逐步形成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

六是大力推进政策法规重点工作。一是高质量地完成课题调研和政策反馈。在省局下发的选题中,市局选取一到两个重点行业进行调研。二是完成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引。加大对指导案例的运用力度。三是加强和改进案卷评查。根据省局重新的修订案卷评查办法,通重点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四是严格重大案件审理。各级税务机关重案审理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重案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作出审理决定。

七是做好三项制度的试点。“三项制度”是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经松滋为综合试点单位,重点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同时,在公安国税局同步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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