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荆州市人防办主任陈进涉受贿46.02万元接受庭审

10.03.2016  11:30
原荆州市人防办主任陈进涉受贿46.02万元接受庭审 - 新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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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荆州市人防办主任陈进涉受贿46.02万元接受庭审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薇)3月8日上午,原荆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兼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进受贿案,在荆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46.02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进,在担任荆州市人防办主任期间,在有关人防工程的报批报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纳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6.02万元。其中,现金28.5万元、购物卡4万元、加油卡2万元,以及接受他人支付其儿子婚宴花销11.52万元。起诉书显示,陈进共有14次受贿记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陈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陈进对自己的受贿行为当庭表示认罪和悔罪。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荆州市纪委、市住建委、市人防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单位部分领导及机关干部近300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