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起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

07.04.2016  17:45

  4月7日,从湖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省国税局下发了“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决定从4月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

  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张国钧介绍,根据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税务总局给湖北布置了三项专项改革试点任务,要求湖北省国税局半年完成试点任务,并在全国形成可移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目前,三项专项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制定,各项试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中,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是三个专项改革试点中的第一个,属于湖北省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当头炮”。

  据介绍,所谓“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就是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的前提下,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打破纳税人涉税事项属地办理的限制,全省国税系统所辖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或者选择国税机关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有关涉税事宜。

  “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将如何惠及纳税人?湖北省国税局总会计师郑克俭表示,推行这一办税方式,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到办税服务厅办税排号等候等办税中的“堵点”“痛点”问题,让纳税人随时随地、轻松便捷办税。可有效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规范、更加经济、更加便利的办税服务,增强纳税人办税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据悉,这次省国税部门推行的“办税事项省内通办”,是在近年来全省各地国税机关成功开展同城通办、全市通办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拓展、丰富和完善而推出的纳税人办税便利化改革措施。与全市通办相比,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提升了通办层级。涉税事项通办的层级范围由市州级提升到了省级,实现了全省通办。二是实现了网上办理。办理方式主要通过网上实现,与以往全市通办主要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实现通办有所不同。三是扩大了覆盖范围。全省国税系统可为纳税人提供八大类210项涉税业务的通办服务,比以往全市通办的事项更多,覆盖面更广。四是增加了预约功能。增加了预约办税功能和通办事项的办理查询功能,能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通办需要。五是突破了时空限制。网上通办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在实体办税服务厅进行省内通办比全市通办也有更多的办税选择,办税更加方便、更加快捷。

  下一步,省国税系统将从及时进行宣传、搞好内部衔接、优化窗口服务、加强运维保障、跟进配套制度、强化培训辅导六个方面着力抓好“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工作。(胡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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