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蕲春两县环保执法人员成功制止一起环境违法案件

19.05.2015  11:45

5月14日,英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与蕲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成功处置一起环境违法案件。

5月14日,接到举报人投诉,“蕲春县乌云山村有人在蕲春县与英山县交界处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导致垃圾渗滤液流进河流”。英山县环境保护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电话后,迅速联系蕲春县环境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并在第一时间赶到投诉现场。

据现场勘察了解得知,蕲春县乌云山村村民在龙井村地界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厂址下游为英山县百丈河流域。目前工程正在施工建设阶段,附近村民怕垃圾填埋场建成后,恶臭影响日常生活,渗滤液污染河流水体。故投诉举报。

经专业技术人员勘察,该工程选址距居民区太近,不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中选址要求。

执法人员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中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对乌云山村干部进行讲解,并告知环境违法后果。该村村干部当场承诺停止施工,并将现场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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