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纪委严查一起“为官不为”案例 4人被查处

25.09.2015  19:36

2月6日从英山县纪委了解,英山县严肃查处了一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共立案查处4人。

据查,2014年,英山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国资局局长崔雁秋,农财股股长马跃,石头咀镇财政所所长裴学钧等人因工作失职,在项目申报、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过程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没有对石头咀镇商会会长方霖及合作社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致使石头咀镇商会会长方霖借用资质,获取2013年中央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创新试点项目资金50万元,并挪作他用。2015年1月28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崔雁秋、马跃、裴学钧、方霖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发生后,县纪委积极作为,及时追缴了项目资金50万元,并对上述“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不作为的4人在全县纪委全会上点名进行了通报。

这起典型案件,反映出我县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念不牢、法纪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的问题,县纪委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件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为官不为”的问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要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立足岗位,积极作为,认真履职;要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纠正消极怠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不良倾向,切实做到既勤政又廉洁、既干事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