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局“四化管理”保障项目质量

24.11.2015  16:23

  一是项目招标“公开化”。所有项目都进行公开招投标,整个招投标过程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公证处等单位派员全程参与监督,杜绝围标、串标,通过相关媒体及时发布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做到“阳光操作”。

  二是工程施工“模式化”。按照工程总体规划和施工方案,明确规定大片土地平整一律机械化作业,做到“一平两通”,即田平、水通、路通;对新挖的沟渠及机耕路,做三个工作面平整,四条轮廓线笔直,保证坡度、深度或高度、平度三到位;疏挖沟渠一律按新挖沟渠的设计标准施工;对田间配套工程做到外部美观、内在牢固、使用方便。

  三是监督管理“常规化”。成立现场管理专班,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合同制管理、强化施工责任,采取监理单位旁站监督、业主单位检查监督、社会全员监督等多种形式对项目施工进行严格监督。严格执行技术专班、工程监理及施工代表常检和工程材料送检、单体工程专检、安全隐患日检、现场施工全检的“五检”制度,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人负责、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严把资金审核流程,采取财政直接对工程款拨付到中标施工单位,有效防范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确保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四是验收项目“精品化”。项目工程竣工后,按照工程监理的百分制综合评价、业主单位的外观形象评价、项目所在地群众的使用效果评价“三评价”方式,统一组织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初步检验。对项目施工初步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累计三次报验仍不合格,取消该施工单位在当地的土地整理投标资格,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