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 弘扬法治精神
吴爱英在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大会上强调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本网北京9月26日讯 记者 王芳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大会今天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扎实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吴爱英在讲话中对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近年来,协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新闻媒体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成就,宣传司法体制改革发展成果,宣传“五五”、“六五”普法工作,在法制新闻报道、法制宣传、理论研究、交流培训、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吴爱英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总的要求,为我国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高度和新境界。扎实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是广大法制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法制新闻协会和广大法制新闻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风尚,扎实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努力促进法制新闻工作繁荣发展。
吴爱英对进一步做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党性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律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努力形成和发展积极健康的主流舆论。二要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全社会全面准确理解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总体设计、战略部署、目标任务。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培养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及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新成效,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同感和信任度。大力宣传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和先进典型,传播法治新风,弘扬社会正气。三要提高法制宣传实效。探索和把握法治建设规律和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积极应用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不断增强法制新闻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善于用群众身边的案例、群众生动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治,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吸引力、亲和力。进一步提高法制新闻宣传报道质量,把法制新闻报道的思想性、指导性、可读性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实际效果。四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切实加强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真实准确传播法制新闻信息,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的主流舆论,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正能量。
吴爱英强调,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要切实履行协会职责,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更好地发挥联系法制新闻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使法治新闻协会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富有成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法制新闻协会工作,支持法制新闻协会开展工作,努力为法制新闻工作者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张彦珍当选为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她在讲话中指出,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履行职责使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新媒体法治新闻宣传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要认真谋划,扎实做好协会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交流研讨。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信息交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的服务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长:张彦珍
常务副会长:王晓光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序):门立军、马为公、牛文忠、刘思扬、刘晓龙、刘敬怀、李雪慧、汪祥荣、陈春江、查庆九、倪寿明、常戍、黄中平、黄闽、谢国明、雷晓路、魏斌
秘书长:李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