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选派全日制本科生2015年秋季赴芬兰瓦萨应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26.12.2014  18:01
  根据我校与芬兰瓦萨应用科技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本科生于2015年秋季赴该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武汉理工大学2013、2012级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英文水平和综合素质;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身体健康。   二、报名材料   1.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武汉理工大学出国交流学生申请表》(附件2);   2.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3.雅思/托福/CET-4、6,或者其他语言类考试成绩单复印件(A4纸格式);   4.获奖证书(如有);   5.护照复印件(如有)。   三、报名流程   1.学生自愿报名,将上述申请材料在规定报名日期前(2015年1月12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马房山校区东院行政楼204室),逾期不候。《武汉理工大学出国交流学生申请表》请在附件下载使用。   2.项目介绍和报名截止日期请查阅附件1该校项目招生简章。   3.项目详情咨询:武汉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教四楼305/502办公室。   电话:李老师027-87859232;黄老师/彭老师027- 87859015; 万老师027-87859079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四、相关政策   1.根据国(境)外院校与我校校际协议约定,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部分协议院校可以免收学费,或者减免学费(详情参考具体院校招生简章)。   2.交流学生的学籍管理及学分互换,根据校教字〔2013〕11号《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管理办法》执行。   3.由于国(境)外学校在培养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学生参加交流活动可能会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进度(如无法按期毕业等),请学生在申请交流前慎重考虑。   4.交流期间,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武汉理工大学的相关学费。   友情提示:   符合申请条件且具有选派项目相近或相关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名;请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教务处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2:2015年秋季芬兰瓦萨应用科技大学交流及2+2项目招生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