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启动地灾日报告与月通报制度

09.05.2018  20:33

  从自然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获悉,自5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日报告与月通报制度,要求发生灾情险情的省份及时将信息报部地灾应急管理办公室。

  据介绍,按照要求,各地须将每日发生的地灾灾情险情及重大工作部署情况于当日下午3时前报部应急办,每月的演练和培训等情况于下个月3日前报部应急办。每月的月度报告将通报各地灾情、成功预报和信息报送情况,以及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演练、培训等相关情况。

  又讯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获悉,4月份全国共发生地灾82起,造成18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25.5万元。全国共成功预报地灾5起,避免人员伤亡197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85万元。

  专家指出,根据地灾多年发生规律,5月份将逐渐进入地灾高发期,防灾减灾形势将更加严峻。据中国气象局预计,5月份我国新疆北部、华北南部、黄淮、江淮、江南北部等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应加强防范极端气象事件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灾。汶川、鲁甸、彝良、芦山、日喀则和九寨沟等地震灾区,要加强对泥石流和滑坡隐患点的监测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