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制祖传药酒治风湿喝死人 被判10年徒刑

13.08.2014  16:59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杨小媚 杨胜兰)一村民用祖传秘方自制药酒,帮人治风湿,却没料到赠出的药酒将人喝死。江岸区检察院昨日宣布,泡制药酒的史某被法院一审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办案检察官透露,案发前史某正努力谋求投资包装药酒秘方,以批量生产销售。

  据史某案后交待,他随儿女来汉居住后,于2011年7月无意间获得一个治疗风湿类病的“祖传秘方”,就自己买来20多种中药材和高粱酒,泡制出了“风湿痛药酒”。他将药酒装进酒瓶,在瓶上附写用法用量赠送给熟人、朋友试喝,有时也收取费用。服用药酒的人都认为很有疗效。此后不久,史某通过子女结识一名创业导师。创业导师表示,要找5000人服用药酒,并写下服药体验,到时就可帮忙包装这一祖传秘方,争取到风险公司投资,申请专利批量生产销售。

  史某暗暗努力。2012年,他遇到家住汉口丹水池、患有风湿病的郭某,随机送他一小瓶药酒,郭某喝后感觉有效果,就花300元买下半斤,半月后又花600元买了一斤。因郭某按照史某的要求,写下服药感受,史某很感激。去年1月17日,他登门赠送半斤新泡的药酒向郭致谢,两天后,郭某在家招待亲戚鲁某吃晚餐,一起服用药酒,后出现呼吸停止,而鲁某也出现身体麻木、呕吐症状。送医后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鲁某脱险。

  事后鉴定显示,郭某患有心脏疾病,系饮用药酒后诱发急性心功能不全死亡。

  检察官认为,药酒可以自制自服,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供他人使用。史某未经批准生产配制的风湿痛药酒,部分用于市场销售,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应认定是属于假药范畴。最终,该案经起诉至江岸区法院后,法官认定史某犯下生产、销售假药罪,且致死一人,一审判其入狱10年。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