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囊房再不整改将被从严处罚 最高可罚3万元

08.02.2015  21:41

(长江日报记者 冯劲松通讯员 郑法萱)我市强力整治“胶囊房”近一月,目前已至攻坚阶段。昨日,市委政法委综治部门再次部署,推进新一轮依法依规整治“胶囊房”,违规出租人、经营者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1月9日,我市部署治理“胶囊房”,本报公布首批重点治理“胶囊房”的30个社区名单。截至2月5日,全市共排查违规出租屋4599户,已拆除整改1081户。由于少数单位组织不力、行动较迟缓,个别部门执法不力、相互推诿,部分区未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整治成效不明显。
部署会上,房管、城管、公安部门表示,下一阶段将相互配合,依法从重从严打击违规出租“胶囊房”者及二手经营户。
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涉及分隔或变相分隔出租房屋、拒不整改的,按程序立案,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按相关规定,对违规出租“胶囊房”人员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经营中介机构违规出租,将责令整改,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给予经纪机构3万元罚款、经纪人员1万元罚款。如房屋出租者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可处5日以下拘留。

责编:李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