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建立联系点制度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

05.08.2014  14:34

  为进一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这“两类”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最近,十堰市司法局决定建立领导督办联系点、业务指导联系点、重点工作联系点,局领导带头包点联系,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人员兼任监管人员多、管控任务重的司法所副所长。通过“”上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专职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对社区矫正制度,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的掌握程度,刑罚执行程序和实体的执行状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推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明确联系点工作的任务,主要是指导联系单位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督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年活动”,掌握开展活动进度、效果及问题,协助制定适合推进联系单位工作实际的措施。指导社区矫正关键执法环节的落实、执法事项的把握、共同执法的协调。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方式,运用政策支撑,招募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为了使社区矫正工作联系点制度取得实效,成立了十堰市司法局“两类”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联系点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把联系点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评先的主要依据。

  通过不断总结推广“两类”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宣传特殊人群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帮助重点特殊人群,共同参与服务和管理工作,努力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这“两类”特殊人群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毕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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