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资格管理培训班开班 推动“放管服”督办落实

09.11.2017  23:08

  11月7日,湖北全省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汉举行。该培训班旨在适应职业资格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清理相关工作,提高职业资格管理水平,加强“放管服”督办落实。

图为:培训班开班现场

  省人社厅副厅长曾向阳在会上强调,职业资格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门列入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大督查内容。9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省人社厅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职业资格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举办专题培训班,既是有关职业资格改革政策的集中学习,更是有关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工作的再部署,再动员,再推动,再督查。

  会上,曾向阳还对执行职业资格目录制度提出纪律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严防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严禁新设、新增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对保留纳入清单目录的职业资格许可要规范管理,加强服务。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对违纪违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问责。要持续查处“挂证”行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持证人员信用管理体系,推动信息共享,实行违规者行业禁入。要严格落实“考培分离”,斩断利益链条。要加强“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宣传,修订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严厉打击“助考”犯罪活动,净化职业资格管理外部环境。要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双向监管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鉴定考试评价,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

  另外,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据悉,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共有140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依法设置的职业资格纳入国家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须经评估论证,特别是新设职业资格要征求社会意见并报国务院批准。(李茜 许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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