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环保部门执法不力 10名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02.09.2017  19:02

  近日,老河口市纪委对该市一起违法排污、环保部门执法不力问题进行严肃纪律审查,追责问责10人。其中,组织处理4人,党政纪处分6人。该市一名副市长因环保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约谈。

  今年3月,老河口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老河口市聚源塑化有限公司存在违法生产问题。该市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查明该企业在未建废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违法排污。经技术检测,废水中COD、BOD两项指标超标。后经查实,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与该市环境监察大队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监管不力、履职不尽责有直接关系。企业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制止,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在摸清情况后,该市纪检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区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明晰直接责任人与责任领导,区分部门职责与政府职能,共约谈20人次。其中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队长受记过处分;环境监察员受行政降级处分;光化办事处明家山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