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生子孕妇被“扣” 交100万美元可归国一周?

11.04.2015  20:23

  综合报道,前段时间,美国联邦调查员突击检查了至少20家在美开设的“月子中心”,在这一过程中涉及的众多中国孕妇被检方要求留在美国,作为证人起诉这些组织“赴美生育之旅”的公司。一个月过去了,这些赴美待产或已生子的孕妇、产妇们的境况如何?

   作证or“坐牢”?

  在大规模的突查后,调查员声称,协助中国孕妇来美国的组织者获益达数百万美元。随后,这些孕妇和产妇被活动组织者赶出“月子中心”。一众“大肚婆”面临无钱付房租、买食物和就医的“三无”境地,更别说顺利生产了。即便如此,这些孕妇也不被允许回国生产。

  检方要求这些中国孕妇必须留在美国,作为证人起诉这些组织“赴美生育之旅”的公司,后者被指控获益至少数百万美元。检察官的理由很简单:中国和美国之间没有协议,一旦这些孕妇回国,美国将无法强制要求她们回美作证。

  目前,只有一名产妇见过大陪审团,有望可以回国。其他的产妇和家属们仍在漫长的司法程序中等待着。焦虑的心情蔓延着这个“团体”,有的产妇开始因此断奶。还有孕妇央求法官,自己赴美生子就是为了挽回丈夫的心,多在美国停留一天,距离离婚就更近一步,希望早日回去挽救婚姻。

  案件等人,肚里的孩子可不等人。将来孩子怎么生,产期跟上庭作证冲突怎么办,在这一过程中胎儿出事算谁的责任,不能作证是不是就要被起诉?均不得而知。有的孕妇说,“感觉自己像牺牲品”。

  此前,孕妇律师曾向检察官提出动议,要求其在一个月之内安排孕妇作证,以早日回国。但检察官的回复是:作证程序将从原来计划的一个月,延长至最迟今年9月,而且必须是所有孕妇完成大陪审团作证,才允许离开。照这个进度,上文担心的状况,不是不可能发生。

   百万美元回国?

  话说该案法官近日曾表态,可以让提起诉讼的检察官请美国国务院和中方领事馆的代表到法庭商议如何确保妈妈们按时回美国作证的事宜,这似乎可以理解为一众待产的“大肚婆”虽然白花了一笔钱,但总归可以回国正常生产了。但是,到了本月7日,事情急转直下。

  当天,该案检察官以担心会将简单的刑事案变成“政治问题”为由,拒绝邀请上述两方代表参与案件,要将此案局限于类似“地方案件”的范畴。更令人意外的是,该案法官也由此前对孕妇状况的同情,变得更加倾向于检察官立场。

  法官最后提出一个“鸡肋”方案:将妈妈们按照家庭或自愿组合的方式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选出一名最急需回国的人,然后找检察官商量此人是否可回去,若获同意,即可到法庭的审前服务部门面谈,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将从10万至100万美元不等。交保后,到法庭见法官,法官将宣布若不回来的后果,此人才能回国。同一小组的其他人则须留在美国,等上一个人回来,换另一个人回去。回国时间只有一周至两周。一旦某人未按时回国,其他人都将不能回国,直至所有的作证程序完成。

  轮流挺个大肚回国,在一两周内待产、生产再飞回美国,除了百万美元保证金外,还得“要求”孕妇们的待产期不能重复……这种近似玩笑的方案,显然没有得到产妇和孕妇们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