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专题研究部署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3.01.2017  22:36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月11日,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贵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涂胜华召集厅办公室、厅计财处、厅调研处、省经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省经管局主要负责人从改革思路、工作重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近期事宜等方面就如何推进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了汇报,与会同志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听取大家讨论后,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贵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涂胜华分别做重要讲话。


      戴贵洲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要严格按照进度安排稳步推进。2017年,所有辖县的市州确定一个县(市、区)整县开展试点,省直管市和林区确定1个乡镇开展试点,其他县(市、区)确定3个村开展试点。2018年,扩大试点范围,全省50%的县(市、区)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全省所有涉农县(市、区)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厅办公室、厅计财处、厅调研处等单位要积极支持改革,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高效有序推进。


涂胜华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和戴厅长讲话精神,抓紧制定《湖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改革的内容、目标及方法等。要在省农业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立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改革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