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通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复验

28.07.2014  12:33

(毛立锋 汪辉)罗田县作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在通过初验后。于7月25日,在武汉接受了水利部委派的长江水利委员会专家,以及湖北省水利厅组织的相关专家的复验。参加复验的专家一致认为,罗田县始终按照“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的要求,全面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高了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较好地提升了具有罗田特色的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工作。 

参会专家根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检查评分标准,对罗田所做的复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高分值,一致同意罗田县通过“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复验,将按程序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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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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