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水政执法重在纠正违法行为

17.09.2015  12:37

(毛立锋)近日,罗田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该县九资河镇天堂林场河道,验收违法当事人江某整改违法行为的效果,看到江某已经将其在河道里建设的长19.3米、宽4.7米的一层建筑住房基础拆除完毕。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又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整改效果特别显著,该县水政执法大队依照《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相关规定,报经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决定不再对江某给予行政处罚。 

该县水利电力局自今年实现水利、渔业综合执法后,统一了执法主体、规范了执法体系,严格了执法标准。纠正了过去有的执法机构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得不够,仅仅满足于“罚到为止”的不严不实的做法,走出了“重罚轻纠”的误区。做到了查到违法行为后,先纠正违法行为,再根据整改情况决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不放纵违法行为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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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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