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罗田县工商局“三个三”强化消费维权职能

13.08.2014  22:18
          今年以来,黄冈市罗田县工商局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擦亮了消费维权品牌。7月份,该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不合格烟花烧毁天麻棚,药农获赔42万元的维权投诉,创造了该局个案调解新纪录,《中国工商报》、《农村新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一是“三项宣传”更入脑。以新《消法》实施为契机,在节假日特殊时段、学校特殊场所、偏远乡村特殊地域,深入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活动,制作《3.15红盾在行动》,进行专题宣传。组织消费者对50家公用企业及部分私营企业进行满意度评议活动,开展定向宣传。与县电视台合作对消费维权案例进行同步报道,开展深入宣传。截至目前,已制作消费维权电视节目三期,社会反响良好。
          二是“三全服务”更贴心。通过12315电话、节假日值班、短信等受理平台,实现了12315来人、来函、来电、短信等全方位受理。以县级维权站、乡镇维权站为依托,部门联动维权为架构,实现了消费维权网络全覆盖,目前,“一会两站”已遍布全县13个乡镇,建立消费维权站点45个。强化12315受理分流、转办、反馈等制度,强调24小时在人在岗,实现消费维权全天候服务。
          三是“三项举措”更亲民。实行案件回访。回访内容包括对调解结果的落实情况、满意度,对调解人员的语言、态度、方式的接受度,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发布消费警示。利用微信、微博、QQ群、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等网络渠道,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示窗口等传统渠道,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截止目前,已发布消费警示52次。聘请消费维权监督员。采取自愿和邀请的形式,吸收了31名消费者、23名志愿者加入消费维权监督队伍,推进了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