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严处一起借公益用砂名义用于经营的行为

28.08.2014  13:04

(毛立锋)近日,罗田县水政大队在例行检查“麻阳高速”建设用砂时,发现其用砂量与高速公益用砂点销售量相差悬殊。执法人员通过核对公益用砂点账单,和走访调查周边群众得知,公益用砂点负责人朱某,利用高速用砂与社会用砂差价,和公益用砂特许不设禁采期的便利条件。朱某不按照采砂许可用砂规定和采砂规定经营公益采砂点。查明基本事实后,执法人员扣押了朱某的铲车一台,同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依法从严、从速进入了行政处罚程序。 

当事人朱某在法定时间内进行了整改,写出了整改方案,并按处罚决定书认缴了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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