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为网络订餐“定规矩” 将集中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21.11.2016  20:33

  11月21日获悉,为加强网络订餐监督管理,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制定出台了《湖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网络订餐经营和监管制定具体标准。

  《办法》从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备餐送餐、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明确了各方应尽的义务及监管工作职责、范围。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落实资格审查和实名登记义务,严格准入机制,对无网络食品经营许可、无实体门店,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与许可证载明不一致的,不得上网经营。同时还对订餐配送环节作出规定,要求配送条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条件,不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的,不得配送凉菜、生食海产品、冷加工糕点及预拌色拉等食品。

  《办法》突出了监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层级管理,明确要与通信、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对订餐平台出现违法行为拒不整改或发生严重后果的,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停止订餐平台接入服务。(黄啸、沈君)

湖北开展网络订餐平台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针对当前网络订餐平台存在入网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近日,湖北省食药监局专门正在全省集中清理整治网络订餐平台。

  通知提出,通过开展网络订餐平台集中清理整治,督促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入网实名登记、资格审查、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制止和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停止平台服务等管理制度,有效规范网络订餐市场秩序,促进网络订餐服务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要全面掌握订餐平台底数,全面掌握辖区内网络订餐经营基本情况;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以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以校园周边、商务集中区、居民区及城中村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清理整治;严查重处平台违法行为,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锁定证据,坚决严处。对平台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且总部不在辖区的,将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的线下无证“黑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订餐平台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严格落实法定义务,按照网络订餐许可要求审核把关,对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含网络经营)的方可审查入网,对持有旧《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督促平台在2017年6月1日前集中完成清理换证,对无网络经营许可资质、资质不全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律清理下线。进一步向订餐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广大消费者广泛宣传网络订餐规范要求和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消费意识。(罗志、沈君)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