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县级执法骨干业务轮训

17.06.2014  09:29
 

  为扎实推进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县级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大力提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整体水平,3月中旬以来,十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县级执法骨干业务轮训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全员轮训。将县级执法骨干业务培训列入支队工作重点之一,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业务轮训活动的通知》,制定了《2014年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业务轮训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2014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所有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骨干进行一次业务轮训,每年培训3期,每期4人、培训时间两个月。目前,第一期来自房县、竹山县、竹溪县4名执法人员,正按《培训方案》要求,参加各项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

  二是强化技能,夯实基础。以提高参训人员执法技能和办案水平为重点,实现“五个目标”,完成“六项任务”。“五个目标”,即:系统掌握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执法行为规范;准确操作各门类市场检查要点;具备独立执法办案能力;具备独立制作执法文书能力。“六项任务”,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完成市场检查记录网上录入100件以上;制作简易程序执法案卷2件;制作一般程序执法案卷1件;制作执法办案讲稿简易课件1个;撰写执法信息2篇。

  三是形式多样,务求实效。以“四结合、四为主”,开展培训,即: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结合,以业务培训为主;理论学习与现场操作结合,以现场操作为主;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小组讨论与个体帮带结合,以个体帮带为主。采取专题辅导、一带一、以案代训、因人施教等培训方式,通过全程参加法规培训、日常巡查、现场办案、交叉执法等活动,向参训人员讲解各门类市场检查要点和执法办案要领,使参训人员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边培训边办案,既学到了理论知识,又增加了办案经验。同时,采取每周一测试的方式,督促参训人员全面掌握执法技能,尽快形成“战斗力”。

  四是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支队成立轮训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抓好轮训工作。以“六统一”,加强参训人员日常管理,即:将参训人员编入相关执法组,与支队执法人员统一考勤管理、统一工作要求、统一业务学习、统一市场检查、统一执法办案,统一考核奖惩。对每个参训人员和每个培训科目,分别确定一名辅导教师,随时随地进行培训和手把手帮带。并分别明确各科目测试人员,定期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参训人员培训总成绩。同时,对参训人员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无特殊事情不得请假,有事离队需事先请示支队领导同意。培训结束后,由支队轮训工作小组对参训人员培训期间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给予全面鉴定,载入参训人员学习培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