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研究部署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6.05.2017  17:15

  5月25日,党组书记、厅长何光中主持召开研究部署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专题会议。厅领导刘汉诚、谢强、王本举、石先平、刘立生、阮云旻,厅直有关业务局和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和周先旺副省长讲话精神,听取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推进、公路治超安全生产、道路运输及公交和出租车安全生产、水路交通安全生产、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地铁轨道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安全生产、寄递渠道安全生产、机场安全等10个“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汇报,研究部署了在全省开展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认清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中央、省委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更高、管理更严、问责更真,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突出重点领域,采取有效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进一步明确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措施,狠抓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为期1年的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问题,消除隐患,补齐“短板”。要突出标准化和法治化建设,依法治交,依法监管,依法推进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及10个专项方案要及时上报省政府。

  三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追责问责。要将综合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综合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只能层层增加,不能层层递减。10个方案要明确追责问责内容,要抓反面典型,查处一个,警示一片,通过严格追责问责,使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