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军、副市长汪继明专题调研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

12.03.2015  20:33
 

3月10日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军、副市长汪继明到市旅游局专题调研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

调研会上,在听取了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江峰关于创标工作进展情况、创标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和亟需解决的问题等方面的专题汇报,全面了解创标情况后,杨军对市创标工作研究深、抓得紧、做得实,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创标工作思路清晰,路径明确,重点突出。特别是旅游局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在抓旅游招商引资、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和市场秩序整治等方面,成效显著。

杨军指出:市委市政府对创标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进行过专题研究。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要努力在“五城同创”工作中率先夺牌。要紧紧围绕抓创建促旅游业转型发展这条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在建设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务求实效。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创建,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鄂州城市品质,完善城市旅游功能。

杨军强调,下阶段,我市旅游标准化创建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营造创标工作氛围的力度。重点是全社会的参与与知晓上作文章,要充分调动涉创主体、旅游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建热情。要在报社、电视台、网络、新媒介、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宣传标准化创建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及先进典型。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创标是促进旅游发展,实现增收、富民的重要途径,变“上热下冷”为“上热下更热”,变“要我创”为“我要创”,在全市形成人人谈创标、个个愿达标的氛围。

二是要明确责任,确保完成创标任务。创标工作涉及到各级党委政府、市直37个部门和近100家涉创企业。要明确各自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全市各级政府要充分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增强投入,按属地原则,不折不扣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标任务。市区两级财政在创标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要保障旅游创标规划、地方标准制定、贯彻实施标准等专项经费;二是要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如导向标识、集散中心、信息咨询中心、旅游公厕改造等项目建设经费;三是要保障创标宣传、培训、学习、购买服务、创标迎检等工作经费。对市场主体要研究品牌增值、市场化运作的办法,鼓励企业率先完成涉创任务。以以奖代补和宣传推介的方式给予涉创单位一定的扶持。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鄂州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任务清单》的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涉创企、事业单位要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实施各类标准。“五城同创”指挥部是领导组织实施创建工作的权威机构,负责创标具体工作,对创标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责任人有权作出处理。

三是要注重点线面结合,突出鄂州旅游的重点和特色。要依托梁子湖生态旅游公司、港中旅、鄂旅投等投资主体,做好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红莲湖新区的创标工作,形成创标重点。形成主城区——红莲湖——梁子湖创标示范线路。要按照“全域创标,重点突出”的要求,做好点线面的结合,并把鄂州旅游的品牌、价值、特色和文化底蕴体现在点线面上,体现在创标成果上。

四是要整合各方力量,强化督查问责,不断增添创标新优势。按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创建重点责任单位必须抽调专人,专门负责创标达标工作。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健全“确责—履责—问责—追责”的工作机制,对没有完成创建达标任务的,市委市政府不但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班子的领导责任。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要选精选好选优,市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要在盘活存量的同时,在增加增量上下功夫。在梁子湖、红莲湖旅游标准化创建中,要抓住港中旅、鄂旅投投资建设机遇,将创建工作向市场延伸,向基层延伸。做好创标和项目建设的对接工作,深化合作,让市场主体成为我市创标的生力军。

副市长汪继明强调,完成创标任务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我市转型升级的重大决策,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强化市场主体的作用,充分调动旅游企业创标的积极性;要强化责任单位的责任意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创建任务的完成;要强化督办检查,对创标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整体推进创标工作的有序开展。(鄂州市旅游标准化创建办公室  钟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