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未结案件“黄红牌”制,平均执行时间缩短近14天

12.06.2020  14:24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青山区人民法院试点未结案件“黄红牌”制度一年,2名执行法官因案件久拖未结被亮黄牌。因为实行“黄红牌”制度,该院案件执行效率加快,平均执行时间缩短了13.91天。目前,武汉市两级法院正在推广这一做法。

一年执行案件数万,不少是难啃的“骨头案”、扯不清的“牛皮案”,耗时耗力,执行人员压力大。为了提升办案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武汉市法院推出了这一改革措施。

        8年欠债,2小时执行到账

5月9日上午11时14分,武汉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没想到,追了8年的债,在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仅用2个小时就帮他要了回来。2012年,黄冈某公司拖欠王先生货款11万元,去年底他将对方告上法院,并于4天前申请强制执行。9日上午9时,被告到法院了解案情后离去,该院执行局副局长王钢立即打电话将他喊回来,说服其当场付清货款。

据了解,该院试点未结案件“黄红牌”制度后,执行效率就成了该院每位执行法官挂在心头的头等大事。因为制度规定,执行实施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执结。执行超过120天以上,执行局领导将约谈承办法官;离结案期限剩30天以内,执行指挥中心将对上述案件进行督办;进入结案期限最近10天,承办法官、执行员将被黄牌警告,责令限期结案;进入结案期最后5天,承办法官、执行员将被红牌警告,责令限期结案,给予通报批评。红黄牌警告将纳入到年度考核。

        收到“黄牌”三天后结案

2019年6月21日,承办仲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执行法官收到黄牌警告,记者在这份由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的审限督办黄牌上看到,该案剩余审限时间为10天,将于2019年6月30日报结,还有承办法官和执行员的姓名。

据了解,被执行人刘某三年前以生意周转为由找朋友借了20余万元迟迟不还,2018年被告到法院。承办法官调查发现,刘某没可供执行的存款、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产。办理以上流程后,执行法官一直没有办理结案手续,收到黄牌3天后,执行法官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案件报结。

2019年,青山区法院试点未结案件“黄红牌”制度后,共发出黄牌25份,涉及2位法官,25起案件;督办案件350余件,执行案件的效率大幅提升,在全年案量增长68.37%的情况下,执行案件的平均时间缩短了13.91天。

        提速明显,至今未亮“红牌

近年来,我市需要执行的案件大幅度增加。2019年,我市两级法院共收到执行案件93140件,较以往翻番。为了提高执行效率,武汉市法院“刀锋向内”,自身挖潜入手。青山区人民法院做法是提升执行质效,更好为群众服务。当年,2位被亮黄牌的承办法官及配合他的执行员年终考核及奖金受到了影响;350起案件被督办后,每日通报,令承办法官如坐针毡,纷纷加快办案进度。2020年,被督办的案件大幅减少,至今没有出现一份黄牌督办警告。

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该项政策,不是为了惩罚谁,而是更好地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一起动脑筋、想办法,把执行工作做好。

据了解,青山区法院试点成效显著,2019年,青山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效率指标得分”“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结案率”等指标均位居武汉市基层法院第一。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陈群安 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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