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工商局“三个结合”贯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19.09.2016  16:04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新《广告法》的有关条款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规定了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必须遵守的义务与责任,对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荆门市工商局结合实际,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宣传贯彻该《办法》。

  一是结合专项整治抓规范。该局立足工作实际,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电台、电视台以及执法检查等平台,以《办法》中有关义务和责任的规定等为重点,面向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程序化购买广告模式中各参与主体、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各类互联网广告活动的参与主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各类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守法经营和自律意识。

  二是结合学法计划抓培训。该局结合系统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制定《办法》培训方案,对执法人员开展分批、分层次的集中培训。结合互联网广告行业的特点和互联网知识,深入学习《办法》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新《广告法》和《办法》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和适应新媒体、善用新媒体的新媒体素养,有效提高《办法》的贯彻执行力。

  三是结合“七五”普法抓宣传。该局结合“七五”普法活动,以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办法》正式实施的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办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不断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监督举报意识,全面营造齐抓共管,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荆门市法制办  荆门市工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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