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征管互助协作 服务长江经济战略 长江经济带鄂东地区地税部门签订征管互助协作备忘录

30.06.2016  02:07

  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对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鄂东地区税收服务和征管互助,近日,黄冈市地税局、黄石市地税局、鄂州市地税局等长江经济带鄂东地区三市地税部门在鄂州市地税局联合签署了《长江经济带鄂东地区税收征管互助协作备忘录》,正式开启长江经济带鄂东地区地税部门税收征管互助协作一体化的进程。

  三市地税部门分别建立纳税人外出经营信息、非正常户信息、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税收分析信息等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了信息交换的内容,制订了跨区域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措施,加快推进鄂东地区税收征管互助协作工作。

  共享纳税人外出经营信息,方便纳税人异地经营。三方地税部门共享外出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经营状况、税款缴纳等信息,通过共享信息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应用,有效提高外出经营纳税人相关事项办理的纳税服务水平,简化外出经营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加强异地经营后续管理,强化税收征管。

  共享非正常户信息,加强纳税人协同管理。及时互传异常信息,包括非正常户基本信息、欠税信息和其他异常信息等,三方地税部门通过加强非正常户信息比对和分析应用,对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存在异地非正常户认定情况的,共同在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信用评价等环节采取一致的、针对性的征管措施,纳入本地风险监控。进一步强化了区域内非正常户的协作监控,提升税源管理水平。

  共享税务登记基本信息、税收资质信息、纳税信用等级信息,提高纳税人管理与服务质效。对纳税人已享有的税收资质、税收优惠等,承接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共享的信息继续予以认可,承接时不再审核调查;对纳税人已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承接地主管税务机关继续予以认可,保持纳税人纳税信用记录的延续性;对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的纳税人,在迁出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时,简化区域内迁移手续,传递相关信息。通过以上协作举措,优化区域内纳税人税务迁移管理和信用等级管理,实现区域内纳税人税收征管无缝衔接,提高征管效能。

  共享涉税信息数据,提升税收分析有效性。通过共享关联企业、总分机构等跨区域经营数据,地域、产业关联性税收业务数据,交流税收分析的相关经验,有效探索建立跨地域税收联合分析机制,为共同开展数据分析,共同发布税收指标创造有利条件,提高税收分析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备忘录还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三市地税部门共同确定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及时研究讨论区域内信息共享内容、方式,征管协作内容、方式,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具体事项的实施意见,信息交换业务需求,共同确定开展的时间节点、协作形式及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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