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13.06.2017  15:51

各市、州、县残联,各大型企业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开展特奥日活动是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湖北省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每年要举办“残疾人健身周”  “全国特奥日”等活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残疾人喜爱的体育活动,动员有能力参与体育活动的残疾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活动,省、市、县等各级组织的残疾人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项次。各地要将特奥日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推动特奥运动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各地要紧紧围绕“开展特奥活动,健康促进小康”这个主题,结合当地实际,以组织开展特奥运动为重点,以提高智障群体及其亲友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目标,充分发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精心组织好本次特奥日活动。 

三、做好活动总结和资料上报工作。

开展好特奥日活动是今年市(州)残疾人体育工作考评内容之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在活动结束后将特奥日活动总结的电子版,活动的图片、视频或新闻报道等资料于8月14日前及时报省残联宣文处。 

联系人:周芳  电话:027-877366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