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药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攻坚行动

20.02.2017  22:08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有效保障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2月16日,湖北省局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部署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攻坚行动。

湖北省局联合省教育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学校严格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通知》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四有两责”重要内容,要求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全省各地食药监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食堂进行拉网式普查,紧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关键环节,突出农村学校和幼儿园重点,突出食堂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施设备检查,督促学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有效排查安全隐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同时,湖北省局派出6个督查组围绕“四个是否”,即“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否认真履行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学校校长是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食堂是否履行关键责任、严控关键风险”,对各地落实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市州局抽查率达100%,县(市)局抽查率达30%,对乡镇所抽查率不低于20%。督导组还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抽检等方式,现场检查学校食堂主体责任、食用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后厨环境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加工操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情况,并对21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截至目前,全省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7320人次,检查学校5100个,检查托幼机构3670个,排查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2100个,列入重点整改事项240个。

下一步,湖北省局将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此次集中整治不认真、不负责、督查检查走过场、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隐患不及时治理及失职渎职的人员,坚持“零容忍、严执法”要求,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此次集中攻坚行动落到实处。

      消息来源:食品消费监管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