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调研组来鄂 广泛听取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意见

29.09.2016  17:40

   全国人大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调研组来鄂

  9月23日至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调研组来鄂,就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工作进行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包克辛等参加调研。

  在鄂期间,调研组先后来到荆州、荆门、襄阳等地,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座谈、走访企业、和农民面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地方的各级干部、管理人员、企业主、基层村干部和普通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座谈中,吉炳轩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对保护农民权益、稳定农村政策、促进农业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时至今日,作用和效力仍然很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是件大事,必须要坚定维护农村经济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确保党的惠农政策的稳定连续,必须能够起到安定民心、顺应民心的积极作用,必须能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必须能够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

  吉炳轩说,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需要,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愿望要求。现在,我们的农业生产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转型期,在这一过程中,现代化的生产经营对现有的农村生产关系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型的农业合作化对农村生产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对农村的生产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农业的市场化经营对农村的生产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农村城镇化建设对农村的生产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在建设现代农业的进程中,现代水利化、机械化、科技化等,都对农村的生产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广大农民、基层干部正在积极进行探索创造,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都需要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支撑。

  吉炳轩赞赏我省基层干部群众对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肯定了我省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好经验。他说,福娃集团以企业为龙头,实现了农业的机械化建设,为下一步产业规模化和城镇化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发展创造了条件;彭墩村通过班子带头,艰苦创业,大力发展农业、旅游业、餐饮业,不但让本村农民富裕起来,而且带动周边土地向彭墩流转,走出了一条以经济较为发达的、发展快的中心村为依托,进行城镇化建设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襄州双丰农机合作社,通过农机服务的方式,以多种形式托管服务,来承包农民土地,实现了1到8万亩的农业机械化全程或部分生产和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创造了适应当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产习惯的新型生产方式;襄州区的幸达鑫家庭农场,以个人家庭购买农机、流转土地、建立农场的方式,来进行农业的规模化种植和初步加工;襄州区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技术推广中心、土地纠纷行政仲裁机构,这些做法很好,值得肯定和推广。

  吉炳轩强调,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做好农村工作,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把农田水利设施搞上去,实现农业水利化;加快把农业机械装备搞上去,实现农业机械化;加快把农业科技武装搞上去,实现农业科技化;加快把农业产业经营搞上去,实现农业产业化。吉炳轩希望各级干部带着深厚的感情、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办法来做农村工作,推动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陪同调研,副省长任振鹤向调研组汇报了我省在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做法和经验,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修改建议。(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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