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城管”之乱伤害公信力

23.08.2014  15:16

   戚 伟

   据8月21日的《现代金报》报道,宁波海曙出现一伙满身纹身的“临时工”,向街边店铺提出了原本是城管该提的要求,而且手段粗暴。不少网友斥责这种现象为“黑社会式执法”。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在法治的环境下,执法者必须依法执法。用不合法的人“代劳”,用不合法的方式“执法”,都是违法行为。

   最令人不吐不快的,还是相关行政单位工作人员面对质询,表现出不坦诚、不尽责的问题,这可能会对地方政府公信力造成极大的伤害。

   一方面,当地城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不存在”这种现象。另一方面,该城管局一位中队长的回应与办公室人员的说法有根本性的出入,他称“发动辖区保洁公司、社区、物业共同参与和管理,加派了人手”,而纹身的“临时工”所乘的皮卡就是其辖区内的一家保洁公司所有。此外,街道办公室则称“对此事不了解”,把记者“”给了城管。

   同一个单位,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回应。这让公众该相信哪个版本?公众看到政府部门的回应产生迷惑,怎会不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以官方身份作出的虚假、错误的回应,比谣言的危害更大。不了解情况就对公众作出回应,盲目地维护单位和领导形象,是应该警惕并及早整肃的一种错误风气。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网络传播如此快速而广泛,每个人都可以发表意见,不妥当的官方回应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压力。

   而街道办是地方政府在基层的代表,代表政府直接管理辖区,服务公众。街道办的办事方式,会直观地反映出当地政府的服务态度和思想认识。对发生在自己辖区的事,街道办怎能不清楚?如果有记者或群众向街道办提出质询,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应当依照“首问负责制”,在限定的时间内整理清楚,给出答复。

   最后,还是希望社会主体,特别是临街商铺的经营者,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减轻执法者的工作压力。对于临街商铺经营者来说,维护城市的美观整洁本是应负的责任。只要愿意经营,就必须遵守法律和地方管理规定。与城管“斗智斗勇”,不仅给周边店铺提供了“别人也往外摆”的借口,也导致自己陷入不摆就吃亏的恶性竞争,还容易与城管发生纠纷,影响自己的生意。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