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今年10月起实施

18.09.2014  16:00

  2014年7月4 日,《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该办法共六章34条,分别就纳税信用管理的内容对象、纳税信用的信息采集、纳税信用评价的方式方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和发布等内容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该办法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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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