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组织纪检委员集中学习《准则》和《条例》 推动监督执纪责任落到实处

18.11.2015  18:04

  11月17日, 省局召开纪检委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近期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等3份通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夏席珍出席会议并作学习辅导报告,局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和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参加学习。

  夏席珍指出,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是当前各支部纪检委员一项政治任务,要先行先学,深刻领悟这两部党内法规精神实质。一是准确把握其科学性。《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让纪律成为“铁律”。二是准确把握其针对性。《准则》是全体党员自觉践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道德高线,《条例》紧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揭露各种形式的“隐身”和“变种”,为他律开出负面清单,动辄则咎,违者必处,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三是准确把握其操作性。《准则》是全体党员必须努力追求的思想道德目标,应该时时刻刻自我约束,自我践行;《条例》对党员干部禁止性行为作了明确规定,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能更好地解决个性问题,便于“对号入座”。

  夏席珍要求,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做到“三个自觉”,履行“三个职责”。做到“三个自觉”,就是自觉转变执纪理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创新执纪方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自觉落实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履行“三个职责”,就是教育的职责,加强对支部和党员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的督促和监督,推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原文与对照典型案例相结合;担当的职责,发挥纪检委员和支部党员朝夕相处、了解情况的优势,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发现问题,敢抓敢管,挺纪在前;监督的职责,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以《准则》《条例》为准绳,坚持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戒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一寸不让,严肃查处各种违纪现象和行为。

  (信息来源: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