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10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11人受处分

02.09.2014  10:25

  金报讯(记者赵贝)省纪委昨日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这些案件和责任人也被中纪委“点名”。

  这是中纪委自8月上旬恢复“每周通报”以来的第四次通报,四次共点名通报了624起案件。

  根据湖北省纪委的通报,这10起案件中共有11人受处分,其中襄阳市襄城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杨艳玲、麻城市福田河镇水利管理站站长韩远胜、天门市蒋场镇中和小学校长熊志勇、十堰市丹江口市浪河中心卫生院院长徐明泽、荆门市沙洋县官垱派出所原所长杨庆勇等5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5人受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行政警告处分。

  据了解,武汉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冷先元收受节礼问题于8月20日已被武汉市纪委通报,但此次中纪委的“每周通报”再次将其“点名”。

  除此之外,还有4例违规操办婚宴、升学宴等,2例单位私设“小金库”,1例带彩赌博,1例公车私用,1例公款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