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纪委通报七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责成处理

16.06.2014  10:13

    长江日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郑晖 陶涛)昨日,市纪委通报了今年5月以来我市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并责成有关单位对案例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

     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

    1至3月,汉阳区经信局调研员杨新甫使用单位办理的中石化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10次,共计3328元。汉阳区纪委给予杨新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额收缴违纪所得。

     专项资金用于会务招待和购车

    2006年,新洲区卫生局在农村改厕工作职能划归区农业局时,将农村改水改厕办公室结余资金133.13万元转入区卫生局的“爱卫办”账户。至2013年9月,区卫生局将该笔资金用于单位会务招待、购置车辆等。今年5月,新洲区纪委分别给予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毓康,区爱卫办副主任章世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

    3月15日,湖北高农置业公司党委书记贺祖堤为儿子举办婚礼摆筵席87桌,3月28日为母亲举办丧事摆筵席35桌,共计收受同事、职工、相关单位个人礼金10.55万元,在单位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武汉高科农业集团给予贺祖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礼金。

    5月2日中午,新洲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骆祚恒在新洲区邾城街“国豪大酒店”举办婚宴,违规收取其联系管理的下属单位民警、协警及出租车司机礼金共计7200元。新洲区公安分局给予骆祚恒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