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纪委通报一批典型案件 涉武汉、荆州等6地

12.06.2019  13:11

  原标题:湖北多地纪委通报一批典型案件 涉武汉、荆州等6地

  湖北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01

  竹山县环保局明显拖沓、慢作为问题。

  2016年6月《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下发后,时任竹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意见,要求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环保局)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竹山县环保局局长余建平安排起草了方案初稿,但未安排征求各方面意见,便将此事遗忘。直到2017年5月,时隔近一年之后,十堰市又印发了《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竹山县常务副县长签批要求该局起草2017年度实施方案时,该局才安排将2016年起草的初稿征求意见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2017年10月13日和11月15日该局才正式印发《竹山县污水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20)》和《竹山县污水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该局工作明显拖沓、慢作为,导致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滞后,影响了相关项目实施。余建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02

  宜昌市夷陵区水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赵沙河沿线砂场无证非法采砂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力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夷陵区赵沙河沿线分布在邓村乡、下堡坪乡境内的多家砂场长期存在无证非法采砂问题。夷陵区水行政执法局、邓村乡、下堡坪乡水利站未按规定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对群众举报不重视,不严肃执法,导致赵沙河沿线非法砂场未能及时关停取缔,被媒体曝光。邓村乡、下堡坪乡人民政府与区政府签订《夷陵区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后,不履行责任书承诺,未认真组织河道巡查和监督检查。时任夷陵区水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人黎开国,邓村乡水利站站长张治安,时任下堡坪乡水利站站长杜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陈桥,时任下堡坪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秦代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云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安磊在建设项目验收中不负责任、不审核把关问题。

  2016年4月,安磊担任云梦县曾店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2017年5月,此项目完工,安磊在验收过程中,看到需要签字的表格较多,便以工作忙为由,默许承建单位员工刘某在1094份质量评定记录表上签署“合格”意见和“安磊”姓名,并在未对工程量复核的情况下,加盖了“云梦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公章,导致施工单位虚报50盏太阳能路灯,涉及金额15万元。虚报问题被组织发现后制止。安磊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04

  赤壁市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监管不力导致“空转”问题。

  为完成2015年减排目标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赤壁市政府决定以BOT模式在赤壁镇、赵李桥镇、官塘驿镇3个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和主管网,并成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12月,市住建局与赤壁北控水务签订建设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主管网的BOT协议。2016年12月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主管网建设完成。2017年6月,赤壁市政府、赤壁市住建局在未同步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未经环境主管部门验收的情况下,违规同意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转入商业运营。由于污水处理厂的支管网和入户管网没有建设,导致进水指标、进水量均不稳定,污水处理厂几乎处于“空转”状态运行。在明知污水处理厂“空转”的情况下,市住建局、市环保局仍对其污水处理量签字认定,致使市政府先后向北控水务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436.99万元,造成国家资源财力浪费。市环保局明知三个污水处理厂存在配套管网不完善、进水量偏小、浓度偏低等问题,没有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还在污水处理服务费确认表上六次签字同意,默认其商业运行。领导小组副组长、时任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贺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领导小组副组长、时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新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时任市住建局副局长、主任科员但汉光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领导小组组长、时任赤壁市政府副市长刘智毅受到诫勉处理。

  武汉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聚焦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蔡甸区消泗乡九沟村违反村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编造虚假资料套取工程款问题。

  2011年7月,赵大红担任九沟村党支部书记后,违反村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该村工程项目承建方、价格、施工内容等重大事项均由其个人决定,未召开村两委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2016年、2017年期间,九沟村党支部副书记何学标、村委会副主任何志敏、村党支部委员黄胜兵等人明知九沟村防汛通道水毁碎石路铺设工程、武汉经济开发区帮扶田间碎石路铺设工程、林场碎石路、兴无垸猪场碎石路等项目没有经过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仍按照赵大红安排编造虚假资料向上请款,为赵大红套取工程款提供帮助。何学标、何志敏、黄胜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大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并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2

  新洲区旧街街茶亭村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问题。

  2016年1月,茶亭村在落实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中,贫困户左明华的危房改造超标准建设,无法通过验收。茶亭村党支部书记左明甫为了完成任务,安排本村村民左文华(非危房改造户)的房屋冒充通过验收,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左明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黄陂区姚家集街姚集村对村级扶贫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2017年初,姚集村申报精准扶贫项目油茶基地建设,计划建设面积90亩,申请资金38万元,其中村级扶贫资金28万元,财政补贴10万元。该项目由武汉市城发建设工程公司负责建设。姚集村在项目申报时没有认真测算所需配套设施及费用,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明确专人监管,项目验收时没有认真测量面积,导致该油茶基地实际面积仅为53.89亩,虚报36.11亩。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华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江汉区常青街邬家墩社区编造困难群众慰问名单,冒领春节慰问金的问题。

  2016年初,邬家墩社区党支部书记周少明,在社区申报、发放2016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金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48个慰问名额并以代收代签方式冒领慰问金共14400元,所冒领的钱款用于发放社区工作人员春节加班费、值班费和慰问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周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汉市纪委强调,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有的在扶贫监管方面失职失责,工作不精不细,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损害困难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荆州市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年活动。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01

  监利县红城乡连心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威违规决策,造成国家和集体资产损失问题

  2016年12月,李威违规决策,占用基本农田,开工修建连心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经原国土部门认定,连心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用地占用基本农田598.14平方米。2018年6月23日,红城乡人民政府对该建筑予以拆除,并恢复了土地原貌。

  该问题致使国家和集体资产损失24.1万元。2019年1月,李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监利县红城乡原国土资源所工会主席罗新玲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02

  松滋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副主任杨爱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14年下半年,杨爱明不担当、不作为,未将松滋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工作人员石士景作为“吃空饷”人员上报,也未采取措施督促其回岗上班,造成了石士景在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吃空饷”42990元的问题。

  2018年12月,杨爱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原松滋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菲受到工作约谈处理,松滋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主任徐永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3月,石士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违纪资金42990元。

  03

  荆州区委统战部副主任科员张前湖、荆州区旅游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吴光勇不正确履职,对景区内非法宗教活动监管不严问题

  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张前湖、吴光勇未建立联动机制,检查频次少,管理力度不大,对玄妙观、张居正故居、关帝庙等景区内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问题仅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了事,对上述景区整改落实情况没有跟踪督办,致使非法宗教活动出现反弹,对荆州旅游整体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2019年3月,张前湖、吴光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洪湖市燕窝镇燕子窝村党支部书记孙汉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在开展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中,孙汉生明知燕窝镇燕子窝村低保户杜某英、孙某福、孙某书已死亡,但未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真实情况,导致杜某英、孙某福、孙某书的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0770元。

  2018年12月,孙汉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荆州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

  以上4起典型案件,有的乱决策导致国家和集体资产遭受损失,有的不负责、不作为导致出现违规违纪问题,有的履职不力导致出现“人死继续吃低保”问题。这些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对标看齐市委《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二十条措施》,带头从自身做起改起,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着力查纠消极应付、得过且过、等靠要、陷于事务、事事留痕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市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十项举措》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三大攻坚战”、“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一城三区、一区多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干部,要做到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 | 湖北省纪委 武汉市纪委 荆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