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刊文:“小官”腐败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02.06.2015  11:22

  中新网6月2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日发表文章指出,“小官”离民生更近,其腐败行为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各地按照中央要求,查处通报了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件。

  文章指出各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明职责 压实“两个责任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原书记梁锡全、东华村委会原主任周本财、汉塘村委会原主任李瑞陶(在逃)、高增村委会原主任戴敏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物流公司承租由镇政府划拨给这四个村管理使用的征地拆迁安置用地,共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贿赂1600万元,与其他村干部私分。梁锡全、周本财、戴敏智和其余26名村干部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

  今年1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协调会,再次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明令要求之下,各地迅速行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市纪委全会上强调,坚决惩治“小官大贪”,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反腐败工作的成效。

  “我们只有下大力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措施向基层延伸,才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治、百姓安。”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市县调研时强调。

  广东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镇两级纪委认真开展集中排查活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四川省纪委对以往发生在基层的腐败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后,出台《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对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抓住了基层腐败问题的要害。”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抓重点 开展专项行动

  2008年至2013年,山东省新泰市刘杜镇闫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勇截留贪污本村低保金3.49万元;2007年至2013年,刘勇编造、冒用本村村民个人信息,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4.7万元并占为己有。新泰市纪委给予刘勇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官”离民生更近,其腐败行为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权力运行如神经末梢,规范权力运行“最后一公里”,事关基层战斗堡垒的坚强。

  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查处行动。

  作为人口和农业大省,河南围绕贪污、挪用、侵占集体“三资”,截留、骗取危房改造等重点问题,对近3年来所有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和“四风”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建台账、严办案。

  “全省发现的3719起线索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主,有上千万元的‘大案’,更多的是几万、几千、几百元的‘小案’。”河南省纪委信访室副主任王新展指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健全涉农惠农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制度,推动涉农惠农项目和资金依法合规安全运行。

  江西省委巡视组对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开展专项巡视,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来信来电来访的重点受理范围,快查快处。

  今年2月起,新疆阿克苏地区利用5个月的时间,以“人情保、关系保、错保”为清理对象,对全地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对其中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待、处理、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课题组组长邓联繁教授表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和专项治理,会让群众对反腐倡廉有更多的获得感。

   严问责 层层传导压力

  如何推动更有力、更有效地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地纷纷亮招,督促基层党委、纪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承担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宁夏建立“两大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建立问题清单。今年5月底前,各市、县(区)纪委采取调阅信访记录、入户调查、谈话了解等形式,逐个乡(镇)、村开展大排查,建立《市、县(区)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清单》。二是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清单。自治区发改、民政、财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牧、林业等10个单位纪委(纪检组)要跟踪督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督促整治和清理。

  一些省区市积极探索实用管用的举措。青海省采取“下沉一级”扩范围的方法,将监督检查范围延伸到县区市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服务行业、执法单位等。河北省则在继续狠抓省市纠“四风”工作的同时,以县以下为重点,加大明察暗访、执纪监督力度,向下传导压力。

  如果发现基层党委、纪委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责任追究”、“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各地以问责倒逼基层党委、纪委责任落实,推动解决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

  2009年2月至2014年6月,贵州省仁怀市火石岗乡连续发生三任社会事务办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该乡敬老院管理人员贪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窝案。分管领导、火石岗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王丽王丽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仁怀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哈尔滨强调“一问三责”,发现基层党委、纪委对群众身边腐败听之任之、压案不查不报的,坚持“一问三责”,既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督责任。

  广东明确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村官贪腐领导责任。去年以来,该省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551件,追究责任人7649人。

   见成效 维护群众利益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纪委建立巡查小组,着力解决基层涉农腐败问题。“有个村因为钻井队占道赔偿村里1万元,而村主任可能贪了补助款;有个村低保评定没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随着巡查工作的深入,隐藏在村民心中的疑惑纷纷反映到柳林镇纪检巡查小组处。镇纪委迅速进行甄别核查,很快就把村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有的是因为村里工作不透明造成的误会,给予解释;有的是村干部工作方式出现偏差,要求改进;有的的确涉嫌违纪乃至违法,则进行严厉查处……

  今年前4个月,柳林镇只有1个涉农信访件,而以往每月都有此类信访件,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解决涉农腐败问题取得了实效,得到了群众认可。

  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最终要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贵州针对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多发,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弱化、监督不力的情况,整合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资源力量,在全省设立1487个民生特派组,专门发现和处理民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截至3月底,民生特派组共发现问题67287个,立案4004件,党纪处分3354人,移送司法机关477人,涉及金额6.29亿元。

  对严查群众身边“四分”和腐败问题,群众本身最有发言权。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溪南社区刘惠英老人说,这两年党员干部开会不进“馆子”,年底不买“节礼”了,社会风气好多了。反之,我们的福利待遇提高了,我发现光是每月的养老金就提高了200元,大伙心更顺了。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