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公布17起农村“三资”违规案例

18.10.2014  10:52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李晓菁、实习生杜婧偲)昨日,湖北省纪委公开曝光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问题17个,涉及问题的50名基层党员干部分别受到严肃查处。

  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最近,省纪委监察厅督促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省财政、农业、审计、物价等部门,在全省开展了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检查,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问题28个,并责成相关地方进行了调查处理。昨日通报的17个问题,涉及村干部违规开支招待费、违规发放村干部津补贴、项目建设支出白条入账等。

  省纪委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进一步加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17起典型案例通报

  湖北日报讯 郧县城关镇菜园社区违规发放社区干部津补贴6.93万元、私存私放100万元集体资金的问题。县纪委责成城关镇纪委给予该社区居委会代理主任肖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该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马昌勇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镇财政所驻社区代理记账会计龚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财政所所长兰昌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镇财政所原所长尤正义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县纪委对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先进,现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家成、镇纪委副书记肖安志和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洪波诫勉谈话。

  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29.41万元、新增村级借贷且2013年支付利息4.2万元的问题。县纪委责成兴国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总支书记艾义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邓日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镇财经所党支部副书记、代理会计董恩松行政警告处分。

  石首市大垸镇黄金楼村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0.3万元的问题。市纪委责成大垸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汪大金党内警告处分,对镇财政所所长王文中、专管员裴祖舜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