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09.07.2014  15:16

  近年来,我省各级工商部门不断加大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力度,全省网络市场秩序规范管理工作逐步推进,但是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少数商品的网络售假行为仍比较严重。为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效处理网络交易中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7月9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7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网络市场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工商部门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紧扣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和消费热点,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通过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以及从事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大力曝光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网站(网店),进一步畅通网络消费保护渠道,遏制网络销售假冒伪劣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农资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势头。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依托网监系统,扎实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一是要依托基础数据,认真核实、定位,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二是要抓住重点商品,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确定重点目标,切实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的整治和督促指导。四是针对社会焦点和热点,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开展商品质量抽检。五是要结合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网监系统推广应用,全面提升网络交易监管“以网管网”工作水平。

  《通知》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领导,切实落实网络交易监管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畅通、高效的日常协作配合与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统筹安排2014红盾网剑、工商执法“砺剑”、竞争执法“公平使命”、打击传销“天网”和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等专项行动,综合推进各专项行动的落实。要大力宣传,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网络经营主体,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消费识假辩假能力,提高网络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意识,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