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环境监测站通过国家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06.02.2015  17:03

   2015年1月31日,省环保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评审组一行赴红安县对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进行了现场评审。

   评审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资料检查、核对记录、考评打分等方式,对红安县环境监测机构与人员设置、监测经费、仪器设备、监测用房、质量管理、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核,评审组一致认为,红安县环境监测站组织机构健全,仪器设备配置齐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备,质量体系运行有效,业务能力和水平基本满足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特征污染物和应急监测的需要,综合评分为90.5分,达到国家三级站中部地区的建设标准。

   2013年,红安县环境监测站根据国家三级站能力建设标准要求,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并自筹资金85余万元,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进行更新充实,使实验用房面积达到了1200余平方米,添置了原子荧光光度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19台(套)新型仪器设备,监测能力由之前的33项增加到44项,监测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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