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检察院直属机关党委获“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13.07.2016  03:37
          本网讯(通讯员 李华涛)7月1日,红安县检察院获悉,红安县检察院直属机关党委获“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此殊荣在全省检察系统中屈指可数,黄冈市检察机关仅两家。
      一直以来,红安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建工作是全院的大事”观念,依托红安县“示范”、“标杆”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按照“跳出党建看党建,立足全局抓党建”工作思路,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为统领,统筹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载体,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强党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均深度融合,成效显著。
      抓住“一个核心”:建强班子抓党建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红安县检察院围绕建强班子抓党建这个“核心”,做好“抓学习,强能力”、“重民主,强决策”、“做示范,强担当”三门功课强化班子建设。在全县“两为”试点工作中,班子成员结合检察工作纪律要求和各自分管工作,作出195条“清廉为官”的事项承诺、133条“事业有为”的工作项目措施的公开承诺。2015年5月29日,《湖北新闻联播》专门将该院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先进典型进行了深度报道。
      夯实“一个基础”:带好队伍抓党建
      红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商林常说,“抓党建最终目的就是要带好队伍、促进发展”,该院通过扭住“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四个“不放松”,努力推动队伍观念大转变、作风大改进、精神大提振,全院党员干警营造出“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2012年至今,在这支检察队伍中,2人获得高检院表彰,9人获得省院表彰,18人获得市级表彰。
      突出“一个标准”:业绩检验抓党建
      红安县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工作业绩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在服务中心顾大局、维护稳定保平安、惩防腐败清风气、深化公开促公正等四个方面取得骄人的业绩。近三年来,查处事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23件27人;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7件8人;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移交刑事案件16件。积极开展“三万”、精准扶贫、社区共建等活动,落实帮扶资金30余万元、组织干警捐资2万多元,实现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2014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1人;2015年立案侦查41人,同比上升32%,再创新高。
      红安县检察院直属机关党委先后被县委确定为全县从严治党工作的“示范点”和“两为”试点工作的“点中点”,被树为全省机关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标杆,连续5年荣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或“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6年,该院一个支部、三名党员得到县委或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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