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拆除搬迁金沙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

10.02.2015  18:58

日前,红安县全面拆除搬迁县城金沙湖集中式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源,彻底消除饮水安全隐患。

据了解,金沙湖是该县县城近20万居民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库容量1.7亿立方米,湖区周边涉及四个乡镇,86个村。为了保护饮用水安全,2006年该县将金沙湖全部水面划定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湖区周边承雨面以内的陆域面积为二级保护区。近年来,通过环保、公安、水利、广电等部门的大力宣传和严格执法,有效禁止了湖区水面网箱养殖、垂钓和游泳等活动,保障了金沙湖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但是二级保护区内的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乡镇工矿企业废弃的尾矿库始终对金沙湖饮用水安全带来威胁。

为了确保生态安全,消除污染隐患,红安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决定彻底拆除搬迁金沙湖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湖北金沙湖湿地公园管理处联合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历时三个月对湖区周边村庄展开摸底调查,全面摸清需要拆除搬迁的围湖养鱼147处,面积1476亩;需要搬迁村民的37户,面积4502平方米;需要取缔畜禽养殖户77家,面积25554平方米;需要关停的工矿企业2家。为了做到依法拆除、和谐搬迁,县政府要求由红安县征收补偿办公室对拆除搬迁的污染源进行评估,然后将第一期畜禽养殖户拆除搬迁工作分解到4个相关乡镇和县直8个部门单位实行包保落实,包保包括包政策宣传、包上门做工作、包拆除搬迁进度、包社会稳定。通过2个月的时间,湖区内的77家畜禽养殖污染源平稳拆除,为红安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保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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