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实施“民间工艺传承人计划”

02.07.2016  05:13

  民间工艺展示了广大民众的创造力与聪明才智,承载着人们的乡愁记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优秀传统文化从业者日趋减少,加强保护已刻不容缓。为保护和传承丰富的民间工艺,红安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实施“民间工艺传承人计划”,准备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不少于100名红安民间工艺优秀传承人。

  该计划的评选范围为技能型、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浓郁红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活动,包括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曲、曲艺、传统手工艺技艺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活动等。凡户籍属红安或在红安长期居住、工作、生活,能完整继承某项民间文化、且目前仍在执业并致力于传承此项民间文化,项目具有继承性、创造性,能结合时代发展,在技术和题材上有所创新,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潜力,有一定数量的徒弟、且所带徒弟已具备一定的技能,能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创作、表演。评选活动通过民间工艺传承人自己报名、乡镇(场)筛选、县委组织部和县文化局等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入选项目和传承人人选。

  凡入选“民间工艺传承人计划”的人选和项目,颁发“红安县民间工艺传承人”奖牌、证书,对获奖项目给予5000-20000元的经费支持,通过电视台、网站、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入选“民间工艺传承人计划”的人选和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红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对成功申报红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给予2000元传承奖励补贴。

  “民间工艺传承人计划”在县委、县政府组织下实施。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县文化局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县领导任正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人才办)、宣传部、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各乡镇(场、处)负责人任协调小组成员,“民间工艺传承人计划”所需资金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足额安排,专款专用。计划2016年选拔评选30名民间工艺传承人,2017年选拔评选30名,2018年至2020年每年选拔评选20名。

  此举在湖北为一大创举,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