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红安县检察工作

15.03.2018  16:30
  

      3月13日,湖北省黄冈市市委常委、红安县委书记余学武,红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堂军等分别在“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向中共红安县委工作情况汇报”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红安县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对新一年检察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黄冈市委常委、红安县委书记余学武同志的批示是:“红安县检察院党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望再接再励,全面完成2018年各项任务!

  红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堂军同志的批示是:“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党组在履职尽责、服务大局、队伍建设方面,有作为、有担当,成绩来之不易!希望新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从零开始,接力奋进,再创佳绩!

  据悉,在向县委的汇报材料中,该院重点汇报了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2018年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尤其是省院王晋检察长和市院冯新华检察长的主题报告讲话精神、2018年该院检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在2017年的检察工作中,该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高起点争创、高标准履职、高水平推进”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职,团结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荣获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先进集体(2013—2017年)、全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案件管理办公室确定为基层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