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通报典型案例:红安一国土所长私驾公车撞死村民

22.10.2015  23:23

  近期,红安县在开展“百日行动”中,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4年3月8日,高桥镇占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夏胜红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县纪委给予夏胜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其违规收受礼金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同时,县纪委对用公款送礼并参加婚宴的高桥镇岳家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汉桥,阚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青红,占店小学校长夏永胜,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 2013年,县农业局土肥站站长祁大成违规组织人员接受业务往来对象的邀请外出旅游,并在县农业局违规报销旅游来去车费。另经查实,土肥站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存在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报销烟酒费用等行为。县纪委给予祁大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在旅游期间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3. 2014年11月10日,原任天台山国土资源所所长袁红政违规驾驶公车赴县殡仪馆奔丧,途中将一村民撞倒,造成该村民当场死亡。县纪委给予袁红政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4. 2013年至2015年5月,县军休所公车一直由该所所长王文利驾驶使用,除了正常的公务出车外,还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县纪委给予王文利党内警告处分。

  该县纪委重申,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执行禁令一寸不让,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全体党员都在纪律的约束下工作和生活,用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

  原标题:红安县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责任编辑:连迅)